# AX10700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新北市淡水區綠美化工程(開口合約)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決標日:106/11/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宜鑫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39,999
原始預算
$ 6,500,000
底價金額
$ 5,681,000
決標折數
72.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梅玲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501
機關代碼 3.82.5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
聯絡人 邱梅玲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501
傳真號碼 (02)26212071
電子郵件信箱 AN2452@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21
原公告日 106/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光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01 09:00
開標時間 106/12/01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2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3/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3日內(含)函報開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種苗業;或 2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作關於園藝、植栽之業務者;或 3公司或行號者。 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行索領部份:上班時間(08:00-12:30~13:30-17:00)內逕向本所(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不具名索領光碟片。2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免費。但廠商需支付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採購聯絡人 秘書室張小姐;電話:2622-1020轉7215,傳真:(02)2621-8602
業務聯絡人 經建課邱小姐;電話:2622-1020轉7501,傳真:(02)2621-2071 §更正公告說明:本案因本所作業所需,延長等標期至106年12月1日上午9時止,並更改於106年12月1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梅玲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501
機關代碼
3.82.5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
聯絡人
邱梅玲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501
傳真號碼
(02)26212071
電子郵件信箱
AN2452@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21
原公告日
106/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光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01 09:00
開標時間
106/12/01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2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3/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3日內(含)函報開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種苗業;或 2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作關於園藝、植栽之業務者;或 3公司或行號者。 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行索領部份:上班時間(08:00-12:30~13:30-17:00)內逕向本所(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不具名索領光碟片。2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免費。但廠商需支付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採購聯絡人
秘書室張小姐;電話:2622-1020轉7215,傳真:(02)2621-8602
業務聯絡人
經建課邱小姐;電話:2622-1020轉7501,傳真:(02)2621-2071 §更正公告說明:本案因本所作業所需,延長等標期至106年12月1日上午9時止,並更改於106年12月1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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