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W027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災害搶災及復建工程(開口合約)(甲區、乙區)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決標日:108/1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仕玲營造有限公司、程達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195,662
原始預算
$ 13,408,462
底價金額
$ 24,865,000
決標折數
89.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信璁
聯絡電話 (02)26711017#606
機關代碼 3.82.58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
聯絡人 林信璁
聯絡電話 (02)26711017#606
傳真號碼 (02)26722446
電子郵件信箱 AQ7065@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10年3月31日,該擴充金額甲、乙區各為新臺幣5,000,000元,甲、乙區合計擴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0,000,000元。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 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2/17
原公告日 108/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0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2/20 09:00
開標時間 108/12/20 10:0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3樓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7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3/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機關通知日起至契約第七條所定期限為止(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契約製訂:1式8份(正本2份,副本6份),由得標廠商繕製,費用廠商應含於標價內,機關不另給付費用。 2.期程要求: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由本機關通知依規定時間進場施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0年3月31日止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0年度災害搶災及復建工程(開口合約)(甲區、乙區) 」若未能於1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10年度災害搶災及復建工程(開口合約) (甲區)、(乙區)」決標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3.契約價金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給付。 4.本案於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等採購程序時,請投標廠商派員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 5.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子憑證列印存放入大標封內,俾本所查驗。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經限期說明仍無法認定廠商已付費領標者,為不合格標。 6.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7.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甲、乙區各為新臺幣13,408,462元正,兩區合計26,816,924元。前開預算金額新臺幣26,816,924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標的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9.本案所示甲區:三峽、八張、中埔、弘道、鳶山、安溪、中正、大埔、添福、金圳、五寮、插角、有木、二鬮等14里。 10.本案所示乙區:秀川、永館、龍埔、龍恩、龍學、礁溪、介壽、溪南、溪北、溪東、成福、安坑、竹崙、嘉添等14里。 *凡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皆得就本案自行選擇擬投標之區域(甲、乙區)參加投標,得投標1個區域,亦得同時投標甲、乙2區域,但單一廠商以得標一區為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甲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3,408,462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乙區
截標時間 108/12/2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信璁
聯絡電話
(02)26711017#606
機關代碼
3.82.58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
聯絡人
林信璁
聯絡電話
(02)26711017#606
傳真號碼
(02)26722446
電子郵件信箱
AQ7065@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10年3月31日,該擴充金額甲、乙區各為新臺幣5,000,000元,甲、乙區合計擴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0,000,000元。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 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2/17
原公告日
108/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0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2/20 09:00
開標時間
108/12/20 10:0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3樓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7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3/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機關通知日起至契約第七條所定期限為止(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契約製訂:1式8份(正本2份,副本6份),由得標廠商繕製,費用廠商應含於標價內,機關不另給付費用。 2.期程要求: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由本機關通知依規定時間進場施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0年3月31日止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0年度災害搶災及復建工程(開口合約)(甲區、乙區) 」若未能於1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10年度災害搶災及復建工程(開口合約) (甲區)、(乙區)」決標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3.契約價金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給付。 4.本案於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等採購程序時,請投標廠商派員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 5.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子憑證列印存放入大標封內,俾本所查驗。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經限期說明仍無法認定廠商已付費領標者,為不合格標。 6.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7.電子領標網址:「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甲、乙區各為新臺幣13,408,462元正,兩區合計26,816,924元。前開預算金額新臺幣26,816,924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標的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9.本案所示甲區:三峽、八張、中埔、弘道、鳶山、安溪、中正、大埔、添福、金圳、五寮、插角、有木、二鬮等14里。 10.本案所示乙區:秀川、永館、龍埔、龍恩、龍學、礁溪、介壽、溪南、溪北、溪東、成福、安坑、竹崙、嘉添等14里。 *凡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皆得就本案自行選擇擬投標之區域(甲、乙區)參加投標,得投標1個區域,亦得同時投標甲、乙2區域,但單一廠商以得標一區為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甲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3,408,462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乙區
截標時間
108/12/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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