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W027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三峽區雨水下水道及市管區域排水維護工程(開口合約)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決標日:106/1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震讚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57,110
原始預算
$ 3,538,887
底價金額
$ 2,900,000
決標折數
53.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廷旭
聯絡電話 (02)26711017#610
機關代碼 3.82.58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
聯絡人 許廷旭
聯絡電話 (02)26711017#610
傳真號碼 (02)26745910
電子郵件信箱 AG8369@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各工項,後續擴充金額為353萬8,887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25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補助金額 3,538,88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14
原公告日 106/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25 09:00
開標時間 106/12/25 10:0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3樓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3/1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上限執行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採購案契約特性,並參考新北市政府契約範本,而製作本案契約書。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或2.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自通知開工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上限執行完畢為止(以先屆者計)。 2.價金給付:依契約書第三條所列方式給付。(本案預算金額尚未通過,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俟計畫經費獲民意機關審議通過並准予動支後,由機關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本契約價金俟補助經費入庫後,再予支付乙方。) 3.契約製訂:一式6份 ( 正本2份,副本4份),由得標廠商繕製,費用廠商應含於標價內,機關不另給付費用。 4.本案於辦理 開標、(比價)、(議價)、決標等採購程序時,請投標廠商派員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 5.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 子憑證列印存放入大標封內,俾利本所查驗。 *更正內容: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1.契約書P.42第二十二條其他-第11款:…契約正本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副本4份…。修改為契約正本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副本6份。 2.補充說明更正(詳補充說明內容)。 3.一併修正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二十一、招標文件清單:(二十二) 補充說明:原1頁修正為3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廷旭
聯絡電話
(02)26711017#610
機關代碼
3.82.58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
聯絡人
許廷旭
聯絡電話
(02)26711017#610
傳真號碼
(02)26745910
電子郵件信箱
AG8369@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各工項,後續擴充金額為353萬8,887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25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補助金額
3,538,88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14
原公告日
106/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25 09:00
開標時間
106/12/25 10:0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3樓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3/1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上限執行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採購案契約特性,並參考新北市政府契約範本,而製作本案契約書。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或2.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自通知開工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上限執行完畢為止(以先屆者計)。 2.價金給付:依契約書第三條所列方式給付。(本案預算金額尚未通過,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俟計畫經費獲民意機關審議通過並准予動支後,由機關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本契約價金俟補助經費入庫後,再予支付乙方。) 3.契約製訂:一式6份 ( 正本2份,副本4份),由得標廠商繕製,費用廠商應含於標價內,機關不另給付費用。 4.本案於辦理 開標、(比價)、(議價)、決標等採購程序時,請投標廠商派員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 5.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 子憑證列印存放入大標封內,俾利本所查驗。 *更正內容: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1.契約書P.42第二十二條其他-第11款:…契約正本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副本4份…。修改為契約正本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副本6份。 2.補充說明更正(詳補充說明內容)。 3.一併修正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二十一、招標文件清單:(二十二) 補充說明:原1頁修正為3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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