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W022 已決標公告

三峽區民生街1巷道路瓶頸打通工程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決標日:106/08/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嘉揚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30,000
原始預算
$ 2,989,424
底價金額
$ 2,650,000
決標折數
95.4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淑娟
聯絡電話 (02)26711017#605
機關代碼 3.82.58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
聯絡人 吳淑娟
聯絡電話 (02)26711017#605
傳真號碼 (02)26745910
電子郵件信箱 AB1048@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11.4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9 13:00
開標時間 106/08/29 14:0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所通知開工日起8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依本採購案契約特性,並參考新北市政府契約範本,而製作本案契約書。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或 2.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契約製訂:合約份數:1式5份(正本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副本3份),由得標廠商繕製,費用廠商應含於標價內,機關不另給付費用。 2.期程要求:自通知開工日起80日曆天完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3.契約價金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結算給付。 4.保固期限:結構物由廠商保固3年。 5.本案於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等採購程序時,請投標廠商派員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 6.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子憑證列印存放入大標封內,俾本所查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9 13: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淑娟
聯絡電話
(02)26711017#605
機關代碼
3.82.58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
聯絡人
吳淑娟
聯絡電話
(02)26711017#605
傳真號碼
(02)26745910
電子郵件信箱
AB1048@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11.4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9 13:00
開標時間
106/08/29 14:0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所通知開工日起8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依本採購案契約特性,並參考新北市政府契約範本,而製作本案契約書。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或 2.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契約製訂:合約份數:1式5份(正本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副本3份),由得標廠商繕製,費用廠商應含於標價內,機關不另給付費用。 2.期程要求:自通知開工日起80日曆天完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3.契約價金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結算給付。 4.保固期限:結構物由廠商保固3年。 5.本案於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等採購程序時,請投標廠商派員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 6.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子憑證列印存放入大標封內,俾本所查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9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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