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A-049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鶯歌區112年度公園、景觀及遊憩等設施新增暨維護案(開口契約)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決標日:112/0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震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96,500
原始預算
$ 4,405,757
底價金額
$ 3,596,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小姐
聯絡電話 (02)26780202#528
機關代碼 3.82.57
單位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聯絡人 楊小姐
聯絡電話 (02)26780202#528
傳真號碼 (02)26772492
電子郵件信箱 AQ8317@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00萬元,擴充期限至113年1月31日止。 (一)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9217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4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4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5 11:00
開標地點 239217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3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萬元正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3/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9217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最後分案施工期限為113年1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付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或;2.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應檢附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營造業聲明書。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納證明)。 五、檢附資料詳如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置文件費新臺幣400元整。
其他:開標地點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萬元正。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78,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6.履約期限: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指定日開工,每次分案依核定工期竣工,預計最後分案竣工期限為112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用罄止,兩者以先屆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7.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 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 得標廠商日後履約如未逾採購總金額上限者,無須辦理契約變更。
其他:印花稅繳納事宜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小姐
聯絡電話
(02)26780202#528
機關代碼
3.82.57
單位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聯絡人
楊小姐
聯絡電話
(02)26780202#528
傳真號碼
(02)26772492
電子郵件信箱
AQ8317@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00萬元,擴充期限至113年1月31日止。 (一)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9217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4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4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5 11:00
開標地點
239217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3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萬元正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3/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9217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最後分案施工期限為113年1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付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或;2.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應檢附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營造業聲明書。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納證明)。 五、檢附資料詳如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置文件費新臺幣400元整。
其他:開標地點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萬元正。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78,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6.履約期限: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指定日開工,每次分案依核定工期竣工,預計最後分案竣工期限為112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用罄止,兩者以先屆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7.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 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 得標廠商日後履約如未逾採購總金額上限者,無須辦理契約變更。
其他:印花稅繳納事宜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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