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A-001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鶯歌區各里觀摩研習暨公益活動(開口契約)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決標日:108/05/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6,00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先生
聯絡電話 (02)26780202#236
機關代碼 3.82.57
單位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民政災防課
機關地址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聯絡人 周先生
聯絡電話 (02)26780202#236
傳真號碼 (02)26781009
電子郵件信箱 AC029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預計擴充之項目為車資費用、膳食費用、住宿費用、其他費用、門票費用;擴充期間為108年12月5日前、金額為新臺幣3,500,000元。 (二)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每份現金新臺幣4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4/24 10:00
開標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綜合旅行業(應檢附中華民國政府核發之綜合旅行業執照),或; (2)乙種以上(含)旅行業:(應檢附中華民國政府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4.已依規定加入公會者。(加入規定公會會員證 P.S.如廠商登記所在地未設置同業公會者,應另檢附加入當地縣(市)工業或同業公會或法律規定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置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
開標地點_2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起至108年4月19日。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62,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1月15日止或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期限履行,各里分別辦理,本所俟活動籌備情形保留修正權利;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6. (1).本案係屬於複數決標,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000,000元正。 (2)因本採購案係屬開口合約,依評選結果選定得標廠商所提供之行程及旅遊服務,由各里辦公處自行擇定,採購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所規劃之行程一定被各需求里辦公處選定執行,爰本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皆能取得採購標的。 (3)一天及二天以上行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8年度鶯歌區各里觀摩研習暨公益活動(開口契約)
預估數量 3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先生
聯絡電話
(02)26780202#236
機關代碼
3.82.57
單位名稱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民政災防課
機關地址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聯絡人
周先生
聯絡電話
(02)26780202#236
傳真號碼
(02)26781009
電子郵件信箱
AC029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預計擴充之項目為車資費用、膳食費用、住宿費用、其他費用、門票費用;擴充期間為108年12月5日前、金額為新臺幣3,500,000元。 (二)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每份現金新臺幣4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4/24 10:00
開標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綜合旅行業(應檢附中華民國政府核發之綜合旅行業執照),或; (2)乙種以上(含)旅行業:(應檢附中華民國政府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4.已依規定加入公會者。(加入規定公會會員證 P.S.如廠商登記所在地未設置同業公會者,應另檢附加入當地縣(市)工業或同業公會或法律規定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置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
開標地點_2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起至108年4月19日。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62,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1月15日止或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期限履行,各里分別辦理,本所俟活動籌備情形保留修正權利;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6. (1).本案係屬於複數決標,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000,000元正。 (2)因本採購案係屬開口合約,依評選結果選定得標廠商所提供之行程及旅遊服務,由各里辦公處自行擇定,採購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所規劃之行程一定被各需求里辦公處選定執行,爰本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皆能取得採購標的。 (3)一天及二天以上行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8年度鶯歌區各里觀摩研習暨公益活動(開口契約)
預估數量
3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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