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106012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新店區安平路涵洞內美化案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決標日:106/08/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陳逢顯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經建課徐子麒/秘書室蔡武憲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11/1121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聯絡人 經建課徐子麒/秘書室蔡武憲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11/1121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aj9664@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10 09:00
開標時間 106/08/10 09: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且得以承攬裝置藝術相關業務者;或得以承攬關於裝置藝術之藝術工作者或自然人:1.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屬自然人者:我國政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或屬自然人者,已依規定申報最近一期所得稅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自本所通知之次日起5日內履約,並於履約開始之日起50工作天內完成履約。 ※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採購案之評審以「序位法」決定優勝廠商,評選(審)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 。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6
聯絡人
經建課徐子麒/秘書室蔡武憲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11/1121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聯絡人
經建課徐子麒/秘書室蔡武憲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11/1121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aj9664@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10 09:00
開標時間
106/08/10 09: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且得以承攬裝置藝術相關業務者;或得以承攬關於裝置藝術之藝術工作者或自然人:1.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屬自然人者:我國政府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或屬自然人者,已依規定申報最近一期所得稅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自本所通知之次日起5日內履約,並於履約開始之日起50工作天內完成履約。 ※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採購案之評審以「序位法」決定優勝廠商,評選(審)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 。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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