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104024 已決標公告

達觀里山坡地傾斜及地下水位監測工程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決標日:104/12/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鼎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5,988
原始預算
$ 187,591
底價金額
$ 180,673
決標折數
6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課 林聰敏/秘書室 馮春碧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116/1121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0號
聯絡人 工務課 林聰敏/秘書室 馮春碧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116/1121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aj0352@ntpc.gov.tw/ae0601@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7,59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2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187,59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所4樓秘書室(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15 09:00
開標時間 104/12/15 10:1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3/0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1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營業內容需有監測、觀測或監測系統、觀測系統項目者: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務單位已簽奉准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至105年11月30日前完工。 ※請廠商依本案「基本文件審查表」之規定於投標時檢附已核章之「工程施工廠商投標切結書」,以免被判定為不合格標。 ※機關通知廠商提出低價理由書說明時,廠商應於15分鐘(包含廠商未到場,聯絡廠商之時間)內提出,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低價理由書,不決標予該廠商。故建請廠商預先填寫低價理由說明書,俾於規定期限內提出。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台幣3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0號〈本所4樓秘書室〉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5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課 林聰敏/秘書室 馮春碧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116/1121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0號
聯絡人
工務課 林聰敏/秘書室 馮春碧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116/1121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aj0352@ntpc.gov.tw/ae0601@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7,59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2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187,59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所4樓秘書室(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15 09:00
開標時間
104/12/15 10:1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3/0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1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營業內容需有監測、觀測或監測系統、觀測系統項目者: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務單位已簽奉准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至105年11月30日前完工。 ※請廠商依本案「基本文件審查表」之規定於投標時檢附已核章之「工程施工廠商投標切結書」,以免被判定為不合格標。 ※機關通知廠商提出低價理由書說明時,廠商應於15分鐘(包含廠商未到場,聯絡廠商之時間)內提出,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低價理由書,不決標予該廠商。故建請廠商預先填寫低價理由說明書,俾於規定期限內提出。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台幣3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0號〈本所4樓秘書室〉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5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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