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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9664@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82.27.2 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秘書室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分新臺幣200元整,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屬:1.建築師事務所;或2.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別者;或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或4.其他業務範疇為從事自然及人造景觀環境之設計、監造等得以提供景觀專業技術服務者。應檢附文件:1.開業證書、執業執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項次2之說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投標時應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為不合格標。
※本次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本採購案之評選以「序位法」決定優勝廠商,評選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本案招標結果如為決標,後續訂約時,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並將繳納證明聯提供招標機關;或至郵局購買印花稅票貼付於所持契約以備完成決標後續相關事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本所秘書室) 。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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