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45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新北市新店區公園、綠地、廣場及道路綠美化(含搶救災)工程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決標日:110/12/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友騰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91,999
原始預算
$ 8,252,298
底價金額
$ 7,880,000
決標折數
96.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經建課陳宗暘/秘書室呂維珊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02/1112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
聯絡人 經建課陳宗暘/秘書室呂維珊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02/1112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ai7317@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1 09:00
開標時間 111/01/11 09: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1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4/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種苗業,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營業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攬關於園藝、植栽之業務者: 1.種苗業登記證,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 4.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者提出)。 ※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應具有「新北市政府景觀樹木修剪技術合格證」身分:請檢附「新北市政府景觀樹木修剪技術合格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第1區及第2區均已完成招標程序,本次僅就第3區(安康地區與山區)進行招標。 ※履約期限:自本機關函文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至111年12月31日或累計施作金額達契約預算上限為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投標廠商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開標後經招標機關通知於限定期限內提出而未能提出或無法說明已付費領標者,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未依招標公告所載領標方式取得招標文件者,該廠商即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所定「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應不予開標決標之情形,亦非屬採購法第48條所稱合格廠商。但其投標文件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8月20日工程企字第8811623號函所定「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本案招標結果如為決標,後續訂約時,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並將繳納證明聯提供招標機關;或至郵局購買印花稅票貼付於所持契約以備完成決標後續相關事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本所秘書室) 。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5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3區(安康地區與山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8,252,298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經建課陳宗暘/秘書室呂維珊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02/1112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
聯絡人
經建課陳宗暘/秘書室呂維珊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02/1112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ai7317@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1 09:00
開標時間
111/01/11 09: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1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4/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種苗業,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營業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攬關於園藝、植栽之業務者: 1.種苗業登記證,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 4.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者提出)。 ※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應具有「新北市政府景觀樹木修剪技術合格證」身分:請檢附「新北市政府景觀樹木修剪技術合格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第1區及第2區均已完成招標程序,本次僅就第3區(安康地區與山區)進行招標。 ※履約期限:自本機關函文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至111年12月31日或累計施作金額達契約預算上限為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投標廠商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開標後經招標機關通知於限定期限內提出而未能提出或無法說明已付費領標者,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未依招標公告所載領標方式取得招標文件者,該廠商即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所定「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應不予開標決標之情形,亦非屬採購法第48條所稱合格廠商。但其投標文件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8月20日工程企字第8811623號函所定「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本案招標結果如為決標,後續訂約時,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並將繳納證明聯提供招標機關;或至郵局購買印花稅票貼付於所持契約以備完成決標後續相關事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本所秘書室) 。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5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3區(安康地區與山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8,252,298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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