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79 已決標公告

新店區寶興等4活動中心公廁改善工程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決標日:109/05/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福君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65,900
原始預算
$ 3,983,124
底價金額
$ 3,748,520
決標折數
79.1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經建課連偉廷;秘書室蔡武憲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07/1121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聯絡人 經建課連偉廷;秘書室蔡武憲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07/1121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aj9664@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5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8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圖說費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9 09:00
開標時間 109/05/29 09: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8/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所通知之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屬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4.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規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補充說明: (一)本案於109年5月15日辦理第1次招標公告,惟因等標期間發現須修正招標文件中之估價單內容,爰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先行辦理無法決標公告。 (二)修正內容為第1次招標公告之招標文件中,估價單之工程估價單明細表:三、廁所整修工程「23、無障礙廁所感應電沖專用馬桶(含靠背)及扶手」及「24、無障礙小便斗感應電沖洗手台及扶手」項目,修正調整為「23、無障礙廁所感應電沖專用馬桶(含靠背)及扶手」、「24、無障礙廁所感應電沖洗手台及扶手」及「25、無障礙感應小便斗及扶手」,因增列項目,部分工項項目編號配合調整,詳如招標文件中之修正對照表。 (三)本次為第2次招標,因涉及招標文件重大變更,非依原招標文件續辦招標,仍將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時方辦理開標。 ※請廠商依本案「基本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之規定於投標時檢附已核章之「工程施工廠商投標切結書」,以免被判定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開標後經招標機關通知於限定期限內提出而未能提出或無法說明已付費領標者,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未依招標公告所載領標方式取得招標文件者,該廠商即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所定「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應不予開標決標之情形,亦非屬採購法第48條所稱合格廠商。但其投標文件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8月20日工程企字第8811623號函所定「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機關通知廠商提出低價理由書說明時,建請廠商於15分鐘(包含廠商未到場,聯絡廠商之時間)內提出,以利機關作業。故建請廠商預先填寫低價理由說明書(得一併檢附相關文件資料佐證),俾於規定期限內提出。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 。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5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經建課連偉廷;秘書室蔡武憲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07/1121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聯絡人
經建課連偉廷;秘書室蔡武憲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07/1121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aj9664@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5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8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圖說費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9 09:00
開標時間
109/05/29 09: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8/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所通知之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屬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4.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規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補充說明: (一)本案於109年5月15日辦理第1次招標公告,惟因等標期間發現須修正招標文件中之估價單內容,爰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先行辦理無法決標公告。 (二)修正內容為第1次招標公告之招標文件中,估價單之工程估價單明細表:三、廁所整修工程「23、無障礙廁所感應電沖專用馬桶(含靠背)及扶手」及「24、無障礙小便斗感應電沖洗手台及扶手」項目,修正調整為「23、無障礙廁所感應電沖專用馬桶(含靠背)及扶手」、「24、無障礙廁所感應電沖洗手台及扶手」及「25、無障礙感應小便斗及扶手」,因增列項目,部分工項項目編號配合調整,詳如招標文件中之修正對照表。 (三)本次為第2次招標,因涉及招標文件重大變更,非依原招標文件續辦招標,仍將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時方辦理開標。 ※請廠商依本案「基本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之規定於投標時檢附已核章之「工程施工廠商投標切結書」,以免被判定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開標後經招標機關通知於限定期限內提出而未能提出或無法說明已付費領標者,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未依招標公告所載領標方式取得招標文件者,該廠商即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所定「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應不予開標決標之情形,亦非屬採購法第48條所稱合格廠商。但其投標文件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8月20日工程企字第8811623號函所定「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機關通知廠商提出低價理由書說明時,建請廠商於15分鐘(包含廠商未到場,聯絡廠商之時間)內提出,以利機關作業。故建請廠商預先填寫低價理由說明書(得一併檢附相關文件資料佐證),俾於規定期限內提出。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 。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5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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