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33 已決標公告

華城路與華城六街間東水路旁既有水保邊坡修繕工程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決標日:108/02/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捷暉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80137942
決標金額
$ 6,980,000
原始預算
$ 8,716,250
底價金額
$ 7,968,520
決標折數
87.59 %
投標廠商列表 (共 4 家)
廠商名稱 狀態 投標金額 價差
捷暉營造有限公司 $ 6,980,000 WINNER
精銳營造有限公司 未得標 $ 7,240,000 +$ 260,000
逢國營造有限公司 未得標 $ 8,360,000 +$ 1,380,000
禾松土木包工業 未得標 $ 8,360,000 +$ 1,380,000
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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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課林宛靜/秘書室陳俞臻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105/1127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聯絡人 工務課林宛靜/秘書室陳俞臻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105/1127
傳真號碼 (02)29159459
電子郵件信箱 ai3107@ms.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標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08 09:00
開標時間 108/03/08 09: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3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屬5年內曾完成
土木或水利水保工程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且屬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截止投標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4.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文件公開委員名單如下: (1)郭炳榮: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正工程司兼課長。 (2)蔡逸懷: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正工程司。 (3)陳世昌:已退休。 (4)張淑芬:新店區公所副區長。 (5)許武雄:新店區公所工務課課長。 (6)周聖彬:新店區公所工務課技士。 (7)徐子麒:新店區公所經建課技士。 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前揭情形之一,經委員書面通知機關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或第7款處理。 ※履約期限:得標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工期45日曆天;(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8年5月31日止。於保留決標期限內,倘符合本案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第7點第2款條件之一者即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機關通知廠商提出低價理由書說明時,建請廠商於15分鐘(包含廠商未到場,聯絡廠商之時間)內提出,以利機關作業。故建請廠商預先填寫低價理由說明書(得一併檢附相關文件資料佐證),俾於規定期限內提出。 ※請廠商依本案「基本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之規定於投標時檢附已核章之「工程施工廠商投標切結書」,以免被判定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開標後經招標機關通知於限定期限內提出而未能提出或無法說明已付費領標者,為不合格標。 ※本採購案之評分審查以「總評分法」決定優勝廠商,評分審查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5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課林宛靜/秘書室陳俞臻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105/1127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聯絡人
工務課林宛靜/秘書室陳俞臻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105/1127
傳真號碼
(02)29159459
電子郵件信箱
ai3107@ms.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標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08 09:00
開標時間
108/03/08 09: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3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屬5年內曾完成
土木或水利水保工程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且屬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截止投標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4.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文件公開委員名單如下: (1)郭炳榮: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正工程司兼課長。 (2)蔡逸懷: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正工程司。 (3)陳世昌:已退休。 (4)張淑芬:新店區公所副區長。 (5)許武雄:新店區公所工務課課長。 (6)周聖彬:新店區公所工務課技士。 (7)徐子麒:新店區公所經建課技士。 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前揭情形之一,經委員書面通知機關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或第7款處理。 ※履約期限:得標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工期45日曆天;(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8年5月31日止。於保留決標期限內,倘符合本案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第7點第2款條件之一者即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機關通知廠商提出低價理由書說明時,建請廠商於15分鐘(包含廠商未到場,聯絡廠商之時間)內提出,以利機關作業。故建請廠商預先填寫低價理由說明書(得一併檢附相關文件資料佐證),俾於規定期限內提出。 ※請廠商依本案「基本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之規定於投標時檢附已核章之「工程施工廠商投標切結書」,以免被判定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開標後經招標機關通知於限定期限內提出而未能提出或無法說明已付費領標者,為不合格標。 ※本採購案之評分審查以「總評分法」決定優勝廠商,評分審查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5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補充文件,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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