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6 已決標公告

106年新店區湯泉等31座鄰里公園之清潔維護勞務案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決標日:105/10/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健康美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01,570
原始預算
$ 4,836,000
底價金額
$ 4,801,57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經建課廖新玉;秘書室黎德俊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10/1121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聯絡人 經建課廖新玉;秘書室黎德俊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10/1121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AB4466@ms.ntpc.gov.tw/AN4045@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8 09:00
開標時間 105/11/08 09: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4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清潔維護或得以承攬清潔維護業務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於保留決標期限內,倘符合本案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7點第2款條件之一者即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本採購案之評選以「序位法」決定優勝廠商。
評選時間及地點 時間另行通知;地點暫定為本所第1會議室。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台幣200元整 1.自購: 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 2.郵購: 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 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經建課廖新玉;秘書室黎德俊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10/1121
機關代碼
3.82.56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聯絡人
經建課廖新玉;秘書室黎德俊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210/1121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AB4466@ms.ntpc.gov.tw/AN4045@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8 09:00
開標時間
105/11/08 09: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4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清潔維護或得以承攬清潔維護業務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5年12月31日止。於保留決標期限內,倘符合本案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7點第2款條件之一者即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本採購案之評選以「序位法」決定優勝廠商。
評選時間及地點
時間另行通知;地點暫定為本所第1會議室。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台幣200元整 1.自購: 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本所秘書室〉 2.郵購: 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 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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