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B8623@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4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9/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1樓(總收文)。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議廠商投標前,先行按各式須知(開標前投標文件審查須知/審查表、基本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集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邀標書等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
2.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二、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新臺幣160元整,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繳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三、收受招標文件地點: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1樓總收發。
四、招標方式及依據法條:依採購法第19條公開招標。
五、決標方式:訂有底價,最低標決標。
六、後續擴充:無。
七、開標地點:本所4樓會議室。聯絡人(或單位)為本所秘書室 蔡小姐
電話為 02-29929891 #7318
八、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整、履保金: 新臺幣20萬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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