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蔡明珠/許鈺琇 02-29929891分機3115
聯絡人
蔡明珠/許鈺琇 02-29929891分機3115
電子郵件信箱
AC8982@ntpc.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契約期限內,依原契約價格及條件展延契約效期一年及增購新臺幣495萬元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1樓總收文。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預估為114年8月1日)至中華民國115年12月31日或本採購案預算上限用罄止,兩者以先屆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屬公司或行號時,其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符合得從事「種苗業或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
※其餘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派員參與開標、審標及決標,報到時請預先出示授權書、出席人身份證供本所查驗(授權書相關規定及格式詳投標須知)。
二、請勿借牌圍標,或容許他人借牌參標,違者,依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其未依招標文件規定繳納或已發還者,並予追繳」。
三、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應另繳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四、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
五、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