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201A1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新莊區各辦公廳舍空調設備保養維護ㄧ年期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決標日:109/12/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千里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90,000
原始預算
$ 1,787,020
底價金額
$ 1,340,000
決標折數
81.3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范雙雲
聯絡電話 (02)29929891#124
機關代碼 3.82.55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聯絡人 范雙雲
聯絡電話 (02)29929891#124
傳真號碼 (02)29929857
電子郵件信箱 AB8623@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3 10:00
開標時間 109/12/23 11: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3/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具有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其項目符合「冷凍空調工程業」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 (二)具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冷凍空調業(乙等以上)登記證書之廠商; (三)投標廠商(切結將)在新北市或相鄰之縣、市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 (四)具有納稅證明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每份新臺幣20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二)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本)。 二、收受招標文件地點: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1樓總收文。 三、招標方式及依據法條: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公開招標公告。 四、後續擴充:本機關無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 五、決標方式:最低標;訂有底價;非複數決標。 六、開標地點:本所5樓會議室。 七、押標金:新臺幣8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范雙雲
聯絡電話
(02)29929891#124
機關代碼
3.82.55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聯絡人
范雙雲
聯絡電話
(02)29929891#124
傳真號碼
(02)29929857
電子郵件信箱
AB8623@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3 10:00
開標時間
109/12/23 11: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3/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具有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其項目符合「冷凍空調工程業」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 (二)具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冷凍空調業(乙等以上)登記證書之廠商; (三)投標廠商(切結將)在新北市或相鄰之縣、市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 (四)具有納稅證明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每份新臺幣20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二)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本)。 二、收受招標文件地點: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1樓總收文。 三、招標方式及依據法條: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公開招標公告。 四、後續擴充:本機關無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 五、決標方式:最低標;訂有底價;非複數決標。 六、開標地點:本所5樓會議室。 七、押標金:新臺幣8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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