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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為原契約既有項目及新增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第1區、第2區各為3個月。金額第1區為新臺幣120萬元;第2區為新臺幣70萬元,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32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3/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指定日期開工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廠商屬公司或行號時,其營業項目符合得從事「種苗業或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2.其他依法令得以承作本項採購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每份新臺幣32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2、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繳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二、收受招標文件地點: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1樓總收發。
三、招標方式及依據法條:依採購法第19條公開招標。
四、後續擴充: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為原契約既有項目及新增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第1區、第2區各為3個月。金額第1區為新臺幣120萬元;第2區為新臺幣70萬元,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五、決標方式:訂有底價,評分及格最低標;複數決標。
六、開標地點:本所7樓多媒體簡報室。
七、押標金:新台幣17萬元整(第1區、第2區皆為17萬元整)
八、
1.本案係按不同項目標的之複數決標,其個別項目之預算金額分別為:第1區及第2區預算金額各為新台幣450萬及新台幣350萬元整。
2.凡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皆得就上述各項目中自行選擇擬投標之區域參加投標,得投標1個區域,亦得參與所有區域之投標。(單一廠商得標分區數不限)
3.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
九、本案原報價單2區有誤,現已修正重新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10年新莊區道路綠地景觀維護及綠化搶災(開口契約)-第1區
品項名稱_2
110年新莊區道路綠地景觀維護及綠化搶災(開口契約)-第2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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