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Q6270@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不逾原合約之項目;後續擴充期限至112年6月30日止、金額為新台幣175萬元,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概算付款。另本案勞務結算需待工程竣工結算後方可請領尾款,因無法預先確定廠商提送結案作業期程及後續驗收期程,故本案履約期限除甲方有另行規定外(正式函文通知),得隨工程之結案時間展延履約期限,不另換文通知或辦理契約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7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人工領標費新臺幣320元,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1樓(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或經費金額用磬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合於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上班時間請攜帶悠遊卡或現金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及繳款後領取。
2、通訊領標:請附貼67元郵票之28X38cm回郵信封及購圖費320元,並註明採購案名,以限時掛號寄新莊區中正路176號新莊區公所秘書室收﹝請注意截標期限,如有延誤,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二、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每份新臺幣32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2、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繳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三、收受招標文件地點: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1樓總收發(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1樓)。
四、招標方式及依據法條: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公開評選。
五、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非複數決標。
六、開標地點:本所7樓簡報室。
七、押標金:無。
八、履約期限:自甲方通知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或本服務契約各區總經費金額用磬為止。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定之工期完工,最後通知分案施作期限為111年6月30日;本採購標的以開口契約方式,依廠商實際承作項目、數量給付價金;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八條。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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