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n4839@ntp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7樓(多媒體簡報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2/1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1樓(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本所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餘詳如投標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上班時間請攜帶悠遊卡或現金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及繳款後領取。
2、通訊領標:請附貼52元郵票之28X38cm回郵信封及購圖費320元,並註明採購案名,以限時掛號寄新莊區中正路176號新莊區公所秘書室收﹝請注意截標期限,如有延誤,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二、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每份新臺幣32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2、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繳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三、收受招標文件地點: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1樓總收發。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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