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h6358@ntpc.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必要時得依決標單價增購契約內工項及延長合約期限3個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80萬元整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7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人工領標費新臺幣400元,其餘詳如附加說明一、二
截止投標
105/09/27 13: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3:3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5/09/27 14: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13:3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9929891#406))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7樓多媒體簡報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1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1樓(總收文)
履約期限
105年10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共計3個月
廠商資格摘要
凡具有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廠商屬公司或行號時,其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或「景觀工程業」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2.其他依法令得以承作本項採購業務者)、納稅證明(廠商屬公司或行號時)、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之廠商均可參加。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上班時間請攜帶悠遊卡或現金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及繳款後領取。
2、通訊領標:請附貼52元郵票之28X38cm回郵信封及購圖費新臺幣400元整,並註明採購案名,以限時掛號寄新莊區中正路176號新莊區公所秘書室收﹝請注意截標期限,如有延誤,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二、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每份新臺幣400元整,請至本所7樓秘書室開單繳費(請持悠遊卡或現金繳費)。
2、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繳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7 13: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3:3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