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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8920@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2樓招標中心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4萬元(建議抬頭: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3/05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公園清潔及環境品質,確保廠商良好履約服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公園清潔及環境品質,確保廠商良好履約服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得以承攬關於本案清潔維護之業務者。廠商應繳證件詳(投標須知文件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經第1次招標,第1標及第2標廢標,第3標決標予「展智環保企業有限公司」,第4標決標予「衛爾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第5標及第6標決標予「晨楓工程有限公司」;因單一廠商以得2標為限,故「晨楓工程有限公司」不得再行參與本次投標。
2.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尋覓人力派遣公司,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並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本採購案為複數決標,一廠商至多以得2標為限。
3.押標金:新臺幣24萬元(無論投多少標皆僅需繳納24萬元押標金)。
3.履約保證金:第1標及第2標分別為新臺幣48萬及69萬元整。
4.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5.受評廠商總家數未達6家時,簡報時間為〔12〕分鐘,答詢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6家以上,簡報時間為〔10〕分鐘,答詢時間為〔8〕分鐘。廠商參與兩標以上評選時,仍僅需簡報1次,應於簡報中說明所參與之各標次,且每多參與一標可增加簡報時間〔3〕分鐘,至多合計至〔20〕分鐘,答詢時間仍以〔10〕分鐘為原則
6.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7.第5標接受新北市政府補助320萬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6標(漳和區域公園清潔維護)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