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248762 已決標公告

114年新北市中和區中和公園清潔維護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決標日:113/11/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展智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37,600
原始預算
$ 5,500,253
底價金額
$ 5,491,800
決標折數
89.9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經建課-王振恩;標務-陳雅雯
聯絡電話 (02)22482688#412;171
機關代碼 3.82.54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聯絡人 經建課-王振恩;標務-陳雅雯
聯絡電話 (02)22482688#412;171
傳真號碼 (02)22489309
電子郵件信箱 ar2721@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方式:(現場領標)請自備零錢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8 12:00
開標時間 113/11/28 14: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2樓招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7萬元(建議抬頭: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2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棄標致無法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棄標致無法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採購案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得以承攬關於本案清潔維護之業務者。廠商應繳證件詳(投標須知文件審查表)。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新台幣55萬元整。 2.預算金額為本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預算金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0號函辦理。 3.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4.其餘未定事項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經建課-王振恩;標務-陳雅雯
聯絡電話
(02)22482688#412;171
機關代碼
3.82.54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聯絡人
經建課-王振恩;標務-陳雅雯
聯絡電話
(02)22482688#412;171
傳真號碼
(02)22489309
電子郵件信箱
ar2721@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方式:(現場領標)請自備零錢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8 12:00
開標時間
113/11/28 14: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2樓招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7萬元(建議抬頭: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2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棄標致無法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棄標致無法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採購案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得以承攬關於本案清潔維護之業務者。廠商應繳證件詳(投標須知文件審查表)。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新台幣55萬元整。 2.預算金額為本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預算金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0號函辦理。 3.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4.其餘未定事項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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