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2255501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112年度年終業務檢討暨歲末聯歡餐敘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決標日:112/10/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狀元樓晶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2,000
原始預算
$ 312,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承辦人-賴詩婷;標務-陳雅雯
聯絡電話 (02)22482688#681;171
機關代碼 3.82.54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聯絡人 承辦人-賴詩婷;標務-陳雅雯
聯絡電話 (02)22482688#681;171
傳真號碼 (02)22459375
電子郵件信箱 ah6523@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金額為新臺幣3萬元、數量為5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元。方式:(現場領標)請自備零錢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31 12:00
開標時間 112/10/31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招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113年1月26日(星期五)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評審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合格廠商出席簡報,簡報之先後次序按本機關收訖投標文件之外標封編列次序為準。廠商辦理簡報時:A本機關於簡報會場提供下列之設備或器具,供廠商使用,但本機關不保證該等設備、器具與投標廠商設備相容,且絕對不會損壞:110V電源、電源延長線、投影機、投影布幕。B參審廠商簡報時間
10 分鐘。C簡報及答詢計時於倒數3分鐘時,按鈴1短聲;時間到時按鈴1長聲,廠商應立即停止簡報。 2.預算金額為本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金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3.本案採固定單價決標,每桌新臺幣6,000元正。 4.本案已簽准第一次招標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餘詳邀標書、投標須知及契約樣稿等。 6.其餘未定事項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7.倘113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31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4
聯絡人
承辦人-賴詩婷;標務-陳雅雯
聯絡電話
(02)22482688#681;171
機關代碼
3.82.54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聯絡人
承辦人-賴詩婷;標務-陳雅雯
聯絡電話
(02)22482688#681;171
傳真號碼
(02)22459375
電子郵件信箱
ah6523@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金額為新臺幣3萬元、數量為5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元。方式:(現場領標)請自備零錢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31 12:00
開標時間
112/10/31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招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113年1月26日(星期五)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評審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合格廠商出席簡報,簡報之先後次序按本機關收訖投標文件之外標封編列次序為準。廠商辦理簡報時:A本機關於簡報會場提供下列之設備或器具,供廠商使用,但本機關不保證該等設備、器具與投標廠商設備相容,且絕對不會損壞:110V電源、電源延長線、投影機、投影布幕。B參審廠商簡報時間
10
分鐘。C簡報及答詢計時於倒數3分鐘時,按鈴1短聲;時間到時按鈴1長聲,廠商應立即停止簡報。 2.預算金額為本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金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3.本案採固定單價決標,每桌新臺幣6,000元正。 4.本案已簽准第一次招標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餘詳邀標書、投標須知及契約樣稿等。 6.其餘未定事項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7.倘113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3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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