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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82.11.3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2樓招標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之次日起30日以前完成細部設計(餘詳附加說明3.)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契約書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土木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廠商應繳證件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其餘未定事項悉依政府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2.餘詳投標須知及邀標書。
3.履約期限:甲方通知之次日起30日以前完成細部設計。甲方公文通知後15日內完成變更設計預算書圖。前2款經甲方退回修正,接獲通知日起15日內修正完成。甲方核定細部設計內容日起10日以前完成招標文件之草擬。
4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8年8月31日止。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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