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086111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107-108年各里廣播系統維修更新(開口契約)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決標日:106/11/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偵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60,000
原始預算
$ 7,327,500
底價金額
$ 7,254,225
決標折數
54.5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承辦人-陳菊園;標務-周淑霞
聯絡電話 (02)22482688#210;164
機關代碼 3.82.54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聯絡人 承辦人-陳菊園;標務-周淑霞
聯絡電話 (02)22482688#210;164
傳真號碼 (02)22455944
電子郵件信箱 AC3066@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項目為相關工項;擴充期間至109年3月31日止、金額為108年度未用罄之契約金額。 2.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3.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4.本案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07
原公告日 106/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09 12:00
開標時間 106/11/09 14: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2樓招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6萬元正。(建議抬頭: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收音機、電視、通訊器材及儀器設備安裝等相關行業、電器承裝業或電器安裝業等之廠商或得以承攬關於廣播系統設施之業務者,或;公司或行號。廠商應繳證件詳「廠商資格及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其餘未定事項悉依政府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2.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50萬元整。 3.保固期限一年。保固金為結算金額3%。 4.廠商投標時須檢附「需求規格功能效益條件之型錄或其他足以證明條件之文件」 5.倘107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6.預算金額為本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預算金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0號函辦理。 更正事項:1.需求規範第六條第2項尺寸:250mmX240mmX1050mm。更正為尺寸:250mmX240mmX105mm 2.請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至本所秘書室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9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承辦人-陳菊園;標務-周淑霞
聯絡電話
(02)22482688#210;164
機關代碼
3.82.54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聯絡人
承辦人-陳菊園;標務-周淑霞
聯絡電話
(02)22482688#210;164
傳真號碼
(02)22455944
電子郵件信箱
AC3066@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項目為相關工項;擴充期間至109年3月31日止、金額為108年度未用罄之契約金額。 2.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3.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4.本案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07
原公告日
106/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09 12:00
開標時間
106/11/09 14: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2樓招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6萬元正。(建議抬頭: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收音機、電視、通訊器材及儀器設備安裝等相關行業、電器承裝業或電器安裝業等之廠商或得以承攬關於廣播系統設施之業務者,或;公司或行號。廠商應繳證件詳「廠商資格及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其餘未定事項悉依政府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2.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50萬元整。 3.保固期限一年。保固金為結算金額3%。 4.廠商投標時須檢附「需求規格功能效益條件之型錄或其他足以證明條件之文件」 5.倘107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6.預算金額為本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預算金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0號函辦理。 更正事項:1.需求規範第六條第2項尺寸:250mmX240mmX1050mm。更正為尺寸:250mmX240mmX105mm 2.請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至本所秘書室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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