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2091906 已決標公告

106年新北市中和區各公園假日委託環境清潔管理維護勞務採購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決標日:105/11/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秀茂園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18,000
原始預算
$ 1,141,418
底價金額
$ 1,120,000
決標折數
99.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經建課-李清華或秘書室-林素琴
聯絡電話 (02)22482688#414或124
機關代碼 3.82.54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聯絡人 經建課-李清華或秘書室-林素琴
聯絡電話 (02)22482688#414或124
傳真號碼 (02)22459616
電子郵件信箱 ab7085@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同契約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07年1月1日起20天假日、金額為新臺幣19萬6,796元。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3.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時,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方式:現金(現場領標)或郵政匯票(郵購);抬頭為: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9 12: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4: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01月01日至106年12月31日期間之假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攬關於本案清潔維護之業務者;或公司或行號; 及2.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投標廠商資格,詳如「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收取履約保證金11萬元正,未收取押標金。 2.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本採購案評選時廠商「需辦理簡報」。 4.評選項目、評審標準詳如附件之評選表。 5.參選廠商家數未達3家(含)時,簡報時間為〔10〕分鐘,答詢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4家以上,簡報時間為〔8〕分鐘,答詢時間以〔8〕分鐘為原則。簡報及答詢計時於倒數3分鐘時,按鈴1聲;時間到時按鈴1聲,廠商應立即停止簡報 6.承辦人員經建課-李清華,中和區公所電話: 22482688分機414。 7.中和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2)22489456及傳真(02)22484977。 8.餘詳新北市機關一般採購公開招標投標須知。 9.其餘未定事項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9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經建課-李清華或秘書室-林素琴
聯絡電話
(02)22482688#414或124
機關代碼
3.82.54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聯絡人
經建課-李清華或秘書室-林素琴
聯絡電話
(02)22482688#414或124
傳真號碼
(02)22459616
電子郵件信箱
ab7085@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同契約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07年1月1日起20天假日、金額為新臺幣19萬6,796元。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3.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時,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方式:現金(現場領標)或郵政匯票(郵購);抬頭為: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9 12: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4: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01月01日至106年12月31日期間之假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攬關於本案清潔維護之業務者;或公司或行號; 及2.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投標廠商資格,詳如「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收取履約保證金11萬元正,未收取押標金。 2.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本採購案評選時廠商「需辦理簡報」。 4.評選項目、評審標準詳如附件之評選表。 5.參選廠商家數未達3家(含)時,簡報時間為〔10〕分鐘,答詢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4家以上,簡報時間為〔8〕分鐘,答詢時間以〔8〕分鐘為原則。簡報及答詢計時於倒數3分鐘時,按鈴1聲;時間到時按鈴1聲,廠商應立即停止簡報 6.承辦人員經建課-李清華,中和區公所電話: 22482688分機414。 7.中和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2)22489456及傳真(02)22484977。 8.餘詳新北市機關一般採購公開招標投標須知。 9.其餘未定事項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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