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110104E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屬代辦案件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綜乙H字第L00116-000號
廠商地址
235 新北市 中和區 圓通路162巷13號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1/06/01 - 112/03/31 (預估)
品項名稱
111年度永和區轄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及水利設施等改善工程(第A區)(含搶災工程)第1次契約變更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0,000,000元
壹仟萬元
原產地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ofChina(Taiwan))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0,000,000元壹仟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10,000,000元
壹仟萬元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之技術
否
總決標金額
10,000,000元
壹仟萬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採購案之屬開口契約,依招標文件約定預算總金額各區上限為新臺幣10,000,000元正,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並採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給付價金,故本案訂約時係以預算上限金額做為契約金額。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53
機關名稱: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附加說明
本案於111年5月20日簽准第1次契約變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契約第4條第1條及第14條第4項第4款規定,以及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示,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為考量持續執行巡查及維護作業刻不容緩,並縮短採購行政作業流程,委託A區承攬廠商續行本案後續擴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