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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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AQ2066@ntpc.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貳佰元整(親領請自備零錢)
開標地點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3樓會議室
※本案屬第一次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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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1點55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本契約之履約期間自得標後至108年3月31日且各工程完工結案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技師事務所;或屬財團法人之技術顧問機構,檢附有效期間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展延函文,且所聘技師為上開科別,並係於該機構執業;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
附加說明
[預算金額](一)、本採購案係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契約價金:1.預計給付予委託設計服務廠商之建造費用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34萬6,670元正。2.採購預算金額係以104年7月14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10400220520號令修正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a.「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之「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監造」項目-依議減後之比率給付之。(二)、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34萬6,670元正。(三)、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634萬6,670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107年度永和區轄內土木水利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本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領或郵購圖說日期:
106年9月11日起至106年9月26日投標期限截止前。(投標廠商向本所郵購圖說時,應依照本所招標公告內容規定,將圖說費用以郵局匯票或銀行本票,書寫抬頭”新北市永和區公所”,並書明標案名稱,附回件信封,信封上預先填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本標重量為400公克請自行貼足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回件信封長40公分,寬30公分,住址: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永和區公所4樓秘書室發包小組)。本採購案投標廠商亦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招標文件售價] 新臺幣200元正(親領時請自備零錢)
[開標地點]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3樓會議室
※本案屬第一次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領或郵購圖說日期:
106年9月11日起至106年9月26日投標期限截止前。(投標廠商向本所郵購圖說時,應依照本所招標公告內容規定,將圖說費用以郵局匯票或銀行本票,書寫抬頭”新北市永和區公所”,並書明標案名稱,附回件信封,信封上預先填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本標重量為400公克請自行貼足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回件信封長40公分,寬30公分,住址: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永和區公所4樓秘書室發包小組)。本採購案投標廠商亦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招標文件售價
新臺幣200元正(親領時請自備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