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9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三重區採購111年度獨居老人暨弱勢戶送餐服務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決標日:110/1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師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三重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68,000
原始預算
$ 4,368,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小姐
聯絡電話 (02)29862345#460
機關代碼 3.82.52
單位名稱 社會人文課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
聯絡人 賴小姐
聯絡電話 (02)29862345#460
傳真號碼 (02)29860156
電子郵件信箱 aj1738@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所有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一年,數量為5萬4,600個。 (二)本採購案所有後續擴充項目皆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三)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11/04
原公告日 110/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3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貳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29 09:30
開標時間 110/11/29 10:00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本所一樓總收文處2.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或行號。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現購2.郵購〈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或郵資洽三樓開標室〉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並於封面加註購買標單字樣〕快捷郵件同縣市110元,不同縣市130元、限掛72元。3.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20萬元。 2.評選日期另行通知。 110.11.03更正投標須知之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日期修正為110.11.29上午09:30,開標日期修正為110.11.29上午10:00。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退還或補正投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9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小姐
聯絡電話
(02)29862345#460
機關代碼
3.82.52
單位名稱
社會人文課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
聯絡人
賴小姐
聯絡電話
(02)29862345#460
傳真號碼
(02)29860156
電子郵件信箱
aj1738@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所有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一年,數量為5萬4,600個。 (二)本採購案所有後續擴充項目皆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三)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11/04
原公告日
110/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3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貳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29 09:30
開標時間
110/11/29 10:00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本所一樓總收文處2.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或行號。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現購2.郵購〈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或郵資洽三樓開標室〉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並於封面加註購買標單字樣〕快捷郵件同縣市110元,不同縣市130元、限掛72元。3.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20萬元。 2.評選日期另行通知。 110.11.03更正投標須知之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日期修正為110.11.29上午09:30,開標日期修正為110.11.29上午10:00。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退還或補正投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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