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004-739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三重區107年度投開票所隔間設置及拆除勞務採購(開口契約)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決標日:107/10/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康宸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5,000
原始預算
$ 172,926
底價金額
$ 172,150
決標折數
90.0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淳銘
聯絡電話 (02)29862345#143
機關代碼 3.82.52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
聯絡人 朱淳銘
聯絡電話 (02)29862345#143
傳真號碼 (02)29860156
電子郵件信箱 ab1244@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3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貳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25 09:30
開標時間 107/10/25 10:00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本所一樓總收文處2.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7年11月23日隔間設置完成-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核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含有室內裝修業、室內裝潢業、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夜、室內輕鋼架工程業等相關行業者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購2.郵購〈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或郵資洽三樓開標室〉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並於封面加註購買標單字樣〕快捷郵件同縣市110元,不同縣市130元、限掛72元。3.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履約保證金:本採購案未收取履約保證金。 2.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7年11月23日之期間內履行投開票所隔間之設置(需求說明之表列地點應於107年11月20日前設置完成,完成後至11月23日之期間應配合本機關需求更動格局);並於107年11月25日起5個日曆天內履行投開票所隔間之拆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25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淳銘
聯絡電話
(02)29862345#143
機關代碼
3.82.52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
聯絡人
朱淳銘
聯絡電話
(02)29862345#143
傳真號碼
(02)29860156
電子郵件信箱
ab1244@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3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貳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25 09:30
開標時間
107/10/25 10:00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本所一樓總收文處2.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7年11月23日隔間設置完成-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核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含有室內裝修業、室內裝潢業、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夜、室內輕鋼架工程業等相關行業者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購2.郵購〈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或郵資洽三樓開標室〉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並於封面加註購買標單字樣〕快捷郵件同縣市110元,不同縣市130元、限掛72元。3.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履約保證金:本採購案未收取履約保證金。 2.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7年11月23日之期間內履行投開票所隔間之設置(需求說明之表列地點應於107年11月20日前設置完成,完成後至11月23日之期間應配合本機關需求更動格局);並於107年11月25日起5個日曆天內履行投開票所隔間之拆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0/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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