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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項目為本所106年度招標不及時後續擴充1個月或履約期間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時運用、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25萬元整,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07年1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2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4樓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項目列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之業務者,或公司或行號其項目列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代碼:J101010」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代碼:J101990」之業務者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4.其他請詳投標須知之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招標案如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2.如有疑義請洽本所經建課湯豐澤,電話:29686911轉363。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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