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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契約項目;金額為新台幣20萬元正,擴充期間為105年10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2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4樓總收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汽車修理業」或其他汽車服務事業者,或
2.公司或行號其項目列有「汽車修理業」,代碼JA01010或「其他汽車服務業」,代碼JA01990之業務。
3.其他請詳「投標須知」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有疑義請洽本所工務課蔡郁流,電話:29686911轉278。
2.本招標案開標前1日內因故停止上班時,原訂開標時段、地點宣(公)告順延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作業之時程,不另行通知。
3.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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