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eneral1@zcjh.ntp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19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
其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廁所整修工程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4.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5.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為評分及格最低標。
2.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3.開標時間地點:113年3月26日下午2時00分,地點於本校薪傳樓3樓校史室。
4.審查時間(簡報):113年4月2日下午2時00分,地點於本校薪傳樓3樓校史室。
5.預定決標日期:審查結果經機關首長核定,辦理價格標開標審標決標。
6.本案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本工程應施作項目、施工動線。施工期可能包含上課期間,建議投標前進行現場會勘。勘查前時間請與本機關事務組李組長聯絡(分機831),以利陪同會勘。
7.更正招標公告: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依第1次招標方式及條件進行第2次公開招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等標期得予縮短,且投標廠商家數不受3家規定限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