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五0巷三0號
電子郵件信箱
383@ckjhs.ntp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項目為「本案工程之協辦招標與決標服務,及監造服務」;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教育局同意核撥本工程經費之日起至完成工程驗收為止、金額為新臺幣205,524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及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若後續工程經費未獲核定,雙方同意無條件解除後續擴充之約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五0巷三0號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區三段50巷10號(本校迎曦樓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五0巷三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固定費率計算契約價金
二、預定108年8月13日上午10點20分辦理評審,投標廠商應派員出席簡報。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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