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五0巷三0號
電子郵件信箱
383@ckjhs.ntp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五0巷三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9/1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五0巷三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4.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5.上述項目摘要及其他部分請務必詳閱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工程之空白標單,估價單總表、估價單明細表、估價單單價分析表,請共同裝入標單封中。
2.廠商應於本校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竣工;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預定105年9月26日開工,105年11月14日完工,實際依本校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起算開工日。)
3.本案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386萬7914元正尚未經上級機關之工程經費變更核定,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且有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必要,爰先行招標、決標。(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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