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8巷56號
電子郵件信箱
af7366@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8巷56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2/2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88巷5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三、廠商信用及納稅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評選委員會將於開標前成立,委員名單暫不公告。
二、評選會審查日期(暫訂)於108年1月2日上午9:10,地點於本校三樓會議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廠商「需辦理簡報」。
三、本次招標公告為更正履約期限及施工期程如下: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80個日曆天內完成
施工期程規劃:108.6/7~8/25
第一階段:6/7~6/28,範圍:至善至美樓B1F~2F及多功能教室
第二階段:6/29~8/25,範圍:至善至美樓B1F~5F及多功能教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