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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359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1.丙級電器承裝業以上
或
2.丙等冷凍空調業以上
需檢附文件簡列如下,詳如投標須知。
1.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或 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工程施工廠商切結書
4.押標金(新台幣22萬元)
5.電子領標憑據
6.企劃書7份
7.承做經驗證明
8.近3年銀行無退票紀錄
9.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10.投標廠商(切結)將在新北市或相鄰之縣、市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採最有利標方式決標,評選日期暫訂107年12月3日(星期五)下午3時整假本校行政大樓2樓校史室辦理。
特別說明:
本案預算金額尚未完成經費專案調整(保留)程序,本機關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新北市政府核定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者即決標:本採購案經費專案保留經新北市政府核准同意時。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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