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108-0808 已決標公告

108學年度接送無法自行上下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租賃

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 決標日:108/08/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王交通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32,420
原始預算
$ 1,291,500
底價金額
$ 1,258,700
決標折數
8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2.5.8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閻冕容
聯絡電話 (02)22518007#261
機關代碼 3.82.5.80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號
聯絡人 閻冕容
聯絡電話 (02)22518007#261
傳真號碼 (02)22539657
電子郵件信箱 tasha561223@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91,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臺幣724,000元整, (23週*每週10次*800元*3台車=552,000元,23週*每週10次*750元*1台車=172,500元,共計724,500)【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23週及4台共920次交通車接送(23週*10次*3台車=690次+23週*10次*1台車=230次)。後續擴充: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291,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21 08:00
開標時間 108/08/21 09: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遊覽車客運業或甲種小客車租賃業或乙種小客車租賃業或計程車客運或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係租用4台無障礙輪椅車,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無障礙輪椅車3台每次單價金額為新臺幣800元整,其中無障礙輪椅車1台單價金額為新臺幣750元整(預估單價)。108年8月30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18週*每週10次*800元*3台車=432,000元,18週*每週10次*750元*1台車=135,000元,共計567,000) ;後續擴充: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23週*每週10次*800元*3台車=552,000元,23週*每週10次*750元*1台車=172,500元,共計724,500) (三)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後續擴充: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21 08: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8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閻冕容
聯絡電話
(02)22518007#261
機關代碼
3.82.5.80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號
聯絡人
閻冕容
聯絡電話
(02)22518007#261
傳真號碼
(02)22539657
電子郵件信箱
tasha561223@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91,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臺幣724,000元整, (23週*每週10次*800元*3台車=552,000元,23週*每週10次*750元*1台車=172,500元,共計724,500)【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23週及4台共920次交通車接送(23週*10次*3台車=690次+23週*10次*1台車=230次)。後續擴充: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291,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21 08:00
開標時間
108/08/21 09: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遊覽車客運業或甲種小客車租賃業或乙種小客車租賃業或計程車客運或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係租用4台無障礙輪椅車,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無障礙輪椅車3台每次單價金額為新臺幣800元整,其中無障礙輪椅車1台單價金額為新臺幣750元整(預估單價)。108年8月30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18週*每週10次*800元*3台車=432,000元,18週*每週10次*750元*1台車=135,000元,共計567,000) ;後續擴充: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23週*每週10次*800元*3台車=552,000元,23週*每週10次*750元*1台車=172,500元,共計724,500) (三)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後續擴充: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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