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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26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100元至總務處繳納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265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1.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且2.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校舍補強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經驗者.且3.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工地主任、品管人員或安全衛生人員」身分者.且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更正公告
1.本次修正投標須知內容(文字有涉及第1次招標改為第2次招標,請詳修正後之投標文件)
2.開標時間修正為105年11月29日下午3:00,截標日為105年11月29日下午2:00。
3.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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