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322-C4-2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運動操場及周邊設施整建計畫工程採購案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決標日:111/05/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亨鑫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09,051
原始預算
$ 6,309,05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2.5.7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牟建信
聯絡電話 (02)24951010#161
機關代碼 3.82.5.7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26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95號
聯絡人 牟建信
聯絡電話 (02)24951010#161
傳真號碼 (02)24952202
電子郵件信箱 wb15456@ntp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30 17:00
開標時間 111/05/31 09:00
開標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9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次日起算100日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兼具設計(此處指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及施工廠商此處指依法登記開業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施工廠商(此處指依法登記開業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或室內裝潢業)得單獨投標,但須以符合資格之設計廠商(此處指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作為分包廠商,投標時應一併檢附該分包廠商之證明文件。 3.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不在此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或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或符合前開第(一)點營業項目包含室內裝潢業之證明文件。 2.公會會員證書(室內裝修業、室內裝潢業得免附)。 3.承攬工程手冊(室內裝修業、室內裝潢業得免附)。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5.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代之。 6.其餘投標應檢附資料詳投標須知第78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7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牟建信
聯絡電話
(02)24951010#161
機關代碼
3.82.5.7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26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95號
聯絡人
牟建信
聯絡電話
(02)24951010#161
傳真號碼
(02)24952202
電子郵件信箱
wb15456@ntp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30 17:00
開標時間
111/05/31 09:00
開標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9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次日起算100日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兼具設計(此處指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及施工廠商此處指依法登記開業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施工廠商(此處指依法登記開業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或室內裝潢業)得單獨投標,但須以符合資格之設計廠商(此處指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作為分包廠商,投標時應一併檢附該分包廠商之證明文件。 3.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不在此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或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或符合前開第(一)點營業項目包含室內裝潢業之證明文件。 2.公會會員證書(室內裝修業、室內裝潢業得免附)。 3.承攬工程手冊(室內裝修業、室內裝潢業得免附)。 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5.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代之。 6.其餘投標應檢附資料詳投標須知第78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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