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01-B1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111年食材聯合配送採購案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決標日:111/0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豐得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55,000
原始預算
$ 4,8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2.5.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牟建信
聯絡電話 (02)24951010#161
機關代碼 3.82.5.7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26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95號
聯絡人 牟建信
聯絡電話 (02)24951010#161
傳真號碼 (02)24952202
電子郵件信箱 wb15456@ntp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之期間為壹年: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2)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485萬5,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7 11:00
開標時間 111/01/18 09:00
開標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9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食物配送,有食安之考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食物配送,有食安之考量。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營業項目符合食材供應之公司、行號或生產(或運銷)合作社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處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 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 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7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7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牟建信
聯絡電話
(02)24951010#161
機關代碼
3.82.5.7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26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95號
聯絡人
牟建信
聯絡電話
(02)24951010#161
傳真號碼
(02)24952202
電子郵件信箱
wb15456@ntp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之期間為壹年: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2)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485萬5,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7 11:00
開標時間
111/01/18 09:00
開標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9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食物配送,有食安之考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食物配送,有食安之考量。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二段2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營業項目符合食材供應之公司、行號或生產(或運銷)合作社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處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 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納稅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 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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