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8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二段49巷15號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106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之學生交通車租賃。
預計擴充之金額為新台幣30萬9,6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二段49巷1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二段49巷15號,五股國中總務處
履約期限
105年8月29日至106年6月30日止(寒假時間除外)
廠商資格摘要
「遊覽車客運業」、「汽車客運業」或符合本案標的者
附加說明
(一)本案總預算為新台幣102萬6,000元整(含106年後續擴充部分)。
(二)本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新台幣71萬6,400元整。
(三)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39萬9,600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且有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必要,爰先行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四)本採購案係採單價決標,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單趟計價金額為新臺幣1,800元整,乘以每天2路線 ,乘以天數。(1800元*2路線*天數)
七、後續擴充: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106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之學生交通車租賃,金額為新台幣30萬9,6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