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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立五峰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253號
履約期限
本契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竣工,預計竣工日 期為115年10月30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土木包工業(應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室內裝修業。
2.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檢附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115年6⽉18⽇⽌(逾期者恕不受理);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投標(18)⽇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前2⽇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採⼀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請依招標文件規定將資格及服務建議書等文件分別裝訂後,⼀併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密封後,於截⽌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寄(送)達本校投標。
三、開標(廠商資格審查):預定115年6⽉19⽇(五)上午09時00分(地點:五峰國中行政2樓會議室)。
四、廠商服務建議書簡報及評選程序(另案通知合格廠商)。
五、本採購案採適⽤最有利標辦理決標,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以序位第⼀,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六、押標⾦⾦額以不逾預算⾦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5%為原則為新台幣17萬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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