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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商工路307號行政大樓四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商工路307號行政大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於決標次日起80日曆天將採購標的交貨並安裝至指定場所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 商 資 格:
1. 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項目列有「電腦設備及網路架設相關行業」、「電腦及其週邊設備批發業、零售業、製造業」或得以承做製造販賣本案財物之行業,或;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項目列有「電腦設備及網路架設相關行業」、「電腦及其週邊設備批發業、零售業、製造業」或得以承做製造販賣本案財物之行業。
2.稅捐處及國稅局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單,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向票據交換機構查詢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影印本) 」。(需有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查證之圖章)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如對本採購案規格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校圖書館胡組長。02-26203930#210
請妥善利用採購網提供線上申請「納稅證明」及「無退票紀錄證明」服務。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其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疑義事由,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事由及其相關資料如為外文者,請備具正體中文譯本。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至113年4月19日止。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