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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二段173號(林口高中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二段173號林口高中總務處
履約期限
活動日期:114年3月31日至114年4月2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綜合旅行業(應檢附旅行業執照)、乙種旅行業以上(應檢附旅行業執照)
(詳投標須知之資格文件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 不具法人人格之行號、團體,其檢附之信用證明,得以其負責人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代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51萬7,210元,由參加校外教學學生繳費支付,另隨隊教師及工作人員之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預算為每人6,430元×(預估學生人數527人+隨隊教師及工作人員約20人)=351萬7,210元。
二、本採購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專業服務採購,擬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作業,以準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經公開客觀評選優勝廠商後,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
三、押標金:依據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本案為勞務採購,得免收押標金。
四、履約保證金:一定金額35萬元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林口高級中學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