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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二段17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年10月24日(四)至108年10月25日(五)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旅行業、乙種旅行業
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3條
(詳投標須知之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9萬3,450元,由參加校外教學學生繳費支付,另隨隊教師及工作人員之費用由差旅費相關經費支應。
※依據學務處提供之預算:每人1,850元×預估人數517人=956,450元。
※依學務處預估人數:隨隊教師及工作人員約20人。每人預估金額1,850元整,預算:每人1,850元×預估人數20人=37,000元。
二、採購及決標方式:本案因內容涉及專業性及技術性,屬「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專業服務,為評審優良廠商委託予辦理本案,故宜採取最有利標精神,以「公開評審」方式,擇定適任之廠商辦理比、議價。
三、上網日期:奉核示後上網公告。(預計108年9月17日至108年9月23日計7天)
四、截止投標日期:108年9月23日下午17時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
五、押標金:依據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本案為勞務採購,得免收押標金。
六、履約保證金:一定金額9萬元整。
七、開標日期:108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
八、評選日期:108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九、履約期限:活動辦理日期於108年10月24日(星期四)上午7時30分至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17時止,共計2天1夜。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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