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33-C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114年度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財務查核計畫勞務採購案

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 決標日:114/09/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40,000
原始預算
$ 1,960,000
底價金額
$ 1,9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82.5.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2 - 會計、審計及簿記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婷瑾
聯絡電話 (02)22963625#420
機關代碼 3.82.5.10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
聯絡人 陳婷瑾
聯絡電話 (02)22963625#420
傳真號碼 (02)29097184
電子郵件信箱 AS9691@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查核新北市境內2所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3個學年度學校財務營運情形」;且該擴充之期間為決標次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78萬元、數量為新北市境內2所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96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不收取文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16 17:00
開標時間 114/09/17 09:0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明德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履約,後擴部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5年7月31日前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會計師事務所 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 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可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登記資料。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會計師」身分。 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相關證照;領有上開證照之人員係屬投標廠商之受雇人員、從業人員時,應另附該等人員之在職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擇一備標: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評選項⽬以外資料經審查合格者,其所提服務建議書由本機關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準用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暨招標文件規定辦理書⾯及簡報評選。 2.評選時間暫定為114年9⽉18⽇上午10時00分。 3.評選地點暫定為本校明德樓會議室。 4.受評廠商家數未達6家時,簡報時間為〔20〕分鐘,答詢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6家以上,簡報及答詢時間以各縮短為2/3為原則。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1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婷瑾
聯絡電話
(02)22963625#420
機關代碼
3.82.5.10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
聯絡人
陳婷瑾
聯絡電話
(02)22963625#420
傳真號碼
(02)29097184
電子郵件信箱
AS9691@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查核新北市境內2所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3個學年度學校財務營運情形」;且該擴充之期間為決標次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78萬元、數量為新北市境內2所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96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不收取文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16 17:00
開標時間
114/09/17 09:0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明德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辭修路7號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履約,後擴部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5年7月31日前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會計師事務所 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 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可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登記資料。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會計師」身分。 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相關證照;領有上開證照之人員係屬投標廠商之受雇人員、從業人員時,應另附該等人員之在職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擇一備標: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評選項⽬以外資料經審查合格者,其所提服務建議書由本機關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準用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暨招標文件規定辦理書⾯及簡報評選。 2.評選時間暫定為114年9⽉18⽇上午10時00分。 3.評選地點暫定為本校明德樓會議室。 4.受評廠商家數未達6家時,簡報時間為〔20〕分鐘,答詢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6家以上,簡報及答詢時間以各縮短為2/3為原則。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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