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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案擬給付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220,400元正,另計「後續擴充」金額,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357,800元。
2.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105年度8~12月無法自行上下學身心障礙學生自辦交通車接送服務採;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6年1月2日至106年1月31日『計3週』,預估擴充項目所需金額新臺幣 137,400元正(本校於契約期滿,得標廠商履約期間未發生本案補充說明所示重大違規或扣罰款總計達5次(含)以上者,由本校另行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甲種小客車租賃業、乙種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執照、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需檢附2011年以後出廠之車籍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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