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SA16 已決標公告

三民樓校舍耐震補強工程

新北市立三民高級中學 決標日:106/09/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利澤永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430,000
原始預算
$ 15,194,536
底價金額
$ 15,184,036
決標折數
95.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三民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82.4.9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事務組長
聯絡電話 (02)22894675#231
機關代碼 3.82.4.94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三民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6號
聯絡人 事務組長
聯絡電話 (02)22894675#231
傳真號碼 (02)22856230
電子郵件信箱 yhchiu@ntp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7,500,000元
補助機關_2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_2 7,694,53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05 17:00
開標時間 106/10/06 09:00
開標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雙方議定開工日起算9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3.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結構補強工程 製造、供應或承做經驗者 4.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5.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6.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品管工程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身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需提供總務處用印之現場勘驗證明單(現場勘驗截止時間106年10月05日中午12時00分),做為基本審查文件之一,請有意願投標廠商於期限內至本校辦理場地現勘作業;若第1次招標已到校勘驗過之廠商可使用原發給之勘驗證明單。 2.有提前履約完成證明請於投標時提供。 3.本案預定於107年暑假期間施工,開學前107年8月20日需交付4.5樓供校方使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三民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4.9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事務組長
聯絡電話
(02)22894675#231
機關代碼
3.82.4.94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三民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6號
聯絡人
事務組長
聯絡電話
(02)22894675#231
傳真號碼
(02)22856230
電子郵件信箱
yhchiu@ntp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7,500,000元
補助機關_2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_2
7,694,53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05 17:00
開標時間
106/10/06 09:00
開標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雙方議定開工日起算9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3.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結構補強工程
製造、供應或承做經驗者 4.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5.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6.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品管工程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身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需提供總務處用印之現場勘驗證明單(現場勘驗截止時間106年10月05日中午12時00分),做為基本審查文件之一,請有意願投標廠商於期限內至本校辦理場地現勘作業;若第1次招標已到校勘驗過之廠商可使用原發給之勘驗證明單。 2.有提前履約完成證明請於投標時提供。 3.本案預定於107年暑假期間施工,開學前107年8月20日需交付4.5樓供校方使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三民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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