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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3472@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行政大樓4樓4A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實為收入性質採購,爰收取押標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涉及金額較大,以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5樓F516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適用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登記項目H101銀行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
2營運場所之建物或土地所有權人、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
3營運場所之租約及其他足以認定廠商於該場所營業之文件。
4 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
5 其他經本機關或招商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本機關之認可文件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目之相關文件認定之。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其他經本機關或招商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本機關之認可文件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目之相關文件認定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